“天地良心!我从没想过这个,老大你可别冤枉我,我生是你的人,死是你的死人,上辈子下辈子,上下两辈子加起来都不可能单干!”

    陈程笑着点头:“嗯,我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您知道什么?”

    知道你到死都不会背叛我,陈程在心里回道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最近你别去二爷那个场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听老大的。”王二乖乖点头,现在就算打死他他都不敢再去了。

    他又不傻,能闲的没事儿往是非地里扎吗?

    “你把你那里收拾一间屋子出来,估计这几天那小子就过来了,我去东北的这段时间你带他。”陈程想了想吩咐道。

    王二赶忙回道:“行,我这就回去收拾,那个老大,你看人参我是不是要一起带回去?”

    陈程白了他一眼,转身回屋打开柜子,挑挑拣拣的找了一只最小的人参递给他,阴阳怪气儿道:

    “我希望不要在黑市上看到它!”

    王二缩缩脖子,有些难为情的开口辩解:“老大,这都是哪年的老黄历了,你还记得这么清楚……”

    怕被打,赶紧把人参抢到手掉头就跑:“我回去收拾屋子了啊……”

    陈程:“……”

    跑的还挺快!

    揭过这段插曲,他又继续收拾给笙笙带的东西。

    总感觉她什么都缺,什么都想给她买,用不用的无所谓,重点是她得有!

    别说,她是真的啥都有,不用看别的,就看那一堆令沈玲玲头疼、令孙丽丽嫉妒的箱子吧!

    甚至她的大部分衣服都是陈程给买的,从下乡以来,除了小弓和沈玲玲给她织的毛衣,还有刘兰花给她买的一条裙子以外,剩下的都是陈程买的了。

    再加上鹿闻笙本来就生的白净漂亮,因为不用下地穿的又洋气,所以整个村里的女人没一个不羡慕她的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啥那些女知青没事儿老盯着她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。

    你就想吧,大家都土,就你穿的好看,主要是这衣服在县城都很难买到,你就说别人羡慕不羡慕吧!